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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耶对话中的封闭和受益

宗教对话的益处很多,在笔者看来,下述四种应该是明显的益处:首先,能增进不同宗教信徒之 间在信仰和实践方面的相互理解;其次,能帮助每个宗教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信仰;第三,能帮助不同 宗教和平共处;第四,能增加宗教信徒爱其他宗教信徒的能力。 从这四种益处来看,在耶儒对话中,正如孙教授所云,儒家是受益者。但在笔者看来,基督徒也 是受益者。那么,基督徒受了什么益处呢? 弄清楚儒家对话者对于基督教的核心概念“救赎”的反对、赞同、误解、理解的真正状况和原 因,从信息调查和相互理解的视角来说,这难道不是极大的收益吗?所以,在“理解而不是价值判 断”的基础上收集到了对话伙伴的意见之后,基督徒才有可能来反思丰富自己。可见,这场对话对 于儒耶双方来说都会受益。当然,笔者无法苟同孙教授所说的“封闭”:最起码从主观意图而言,笔 者并不想“封闭”。因为儒耶对话是一个浩大持久的工程,拙著只是先努力理解儒家对基督教“救 赎”概念的理解,至于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和运用这些“理解”,那将是另外一本书的任务;因此, 这是时间顺序的问题,而不是“封闭与否”的问题。笔者曾明确指出,拙著的目的是描述和分析儒 家是如何以及为什么如此理解基督教的救赎论;至于这种研究成果是被用来宣扬基督的福音、还是用 来抵挡基督教的信息、抑或用来追求二者之间的和平或是寻找真理,那并不是拙著的任务和使命,因 为那将取决于使用该研究成果之人的动机。上文提到,王志成教授和朱彩虹 女士在评论拙著时,就客观地注意到笔者对此的清醒认识。 如笔者在上文介绍什么是笔者所理解的“宗教对话”时所言,除去“强化自身对对方的理解”、 “双方都丰富自身”之外,宗教对话更基础性的追求是“寻求理解”,即“我自己理解我是谁”和 “对方理解我是谁”。笔者并非不知道孙教授所说的佳境,可限于精力和能力等因素,笔者只好将拙 著的使命限制在“直面儒家对基督教救赎教义的理解”这个视角;这并非暗示宗教对话只有此路一 条,而是界定在该书中笔者只努力完成这一个任务。当然,就是在这个视角之内,笔者也应该努力 “丰富自身”。同时在笔者看来,若能让儒家真正地理解“我” (基督教的救赎)是谁、是什么,那 么“我”(基督教)也就受益了,因为“我”没有被误解,这岂不是大事一桩?这里显示的是一种 自信,即只要基督教的真正教义不被误解,基督徒就相信其对其他宗教徒和全人类的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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